前科犯帮朋友讨债无果,觉得落入陷阱,单方面在无债的环境下,对他人进行殴打,并威胁其欠下2万元债务。 克日,经过内乱蒙古自办区的斥责和浩特市回平易近区审计院提起公诉后,法院对被告人周某犯取证罪,判处有期徒刑一年。
现年46岁的白某与刘某有债务联系,2015年10月22日,白某与周某和魏某发生关系。 (另一次管教)去找刘某讨债,刘某声称自己没钱,强力还债。 在嫌疑人白某的唆使下,被告人周某和魏某将刘某强行带至出租房进行混乱,并轮流殴打。 由于刘某采取强硬态度,周某紧追被告人,在单方面无任何债务的情况下,胁迫刘某分别让周某和魏某借款2万元,限制其偿还一周内乱。 随后,两被告人将刘先生手指打伤,在就医过程中,刘先生逃跑并报警。当天傍晚,两被告人被警方逮捕。
回平易近区审计院认为,被告人周某伙同他索要工资殴打收款人,拘留其人身,造成重伤,其行为构成犯科扣押罪。 克日,经过内乱蒙古自办区的斥责和浩特市回平易近区审计院提起公诉后,法院对被告人周某犯取证罪,判处有期徒刑一年。
扫一扫二维码
用手机访问