扬州高邮警方1月9日消息,1月1日上午,高邮市警察局界首派出所挥手休假日,在滨海县公安局的粘贴下,等待3天蹲守后,终于在江苏省盐城市滨海县,抓获别名涉黑多年逃犯王某(盐城滨海人,45岁) 据检察机关介绍,2015年11月,犯罪嫌疑人王某以伙同他人讨债为由,将被害人赵某带到高邮界首个养殖窝棚内发生内乱,使用倾听被害人、倾倒粪水等极端恶劣手段对受益人进行科室扣押1月9日,高邮警方对外澄清了事件。 事件发生在2015年11月18日,收款人赵某,38岁,高邮,世界下午4时许,因债务联系,涉黑5人接到正犯王某指使,将收款人赵某关在高邮界首镇一家烧毁的养殖池棚内内乱,5人先后对赵某多次殴打,并用拳头殴打惹人生气的赵先生经不起磨难,谎称越日答应去高邮的银行取钱时,上了这几个人没注意,向银行相关人员求助并报警。 之后五人大败。 警方接警后,警方立即赶到现场,观察取证。 先后前往盐城滨海,抓获涉黑监禁他人5名立功嫌疑人。 正犯王某在逃,早年11月,警方在网上追逃王某。 逃跑时,王某像人一样蒸发了。 但是,控制逃跑的高邮公安局界首派出所平易近警察继续没有挥手。 但2016年底,界首派出所平易近警方才知道,正犯王某大概是过年时逃跑回家的。 案情平易近警方赶不上新年假期,立即赶到盐城滨海,在滨海县公安局的大力协助下,最终于2017年新年第一天将王某成功抓获归案。 目前,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。 根据警察的指示,正好是年末年初,接触各种债务的人很多。 不管债权人是否是债务人,在催收债务时,都应该进行讨论。 要知道,经由公道非法手段进行催收,契弗以过激或犯法立功的手段进行催收,再以什么样的黑社会结构进行催收,现在是法制社会,但一旦触犯了公法,最终是徒劳的。 此案的王某和黑社会所谓追踪者,无论逃到哪里最终都会落入法网,负责公法制裁,不补偿损失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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